黄冈市关于印发促进市区批零住餐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10-18 00:00

一、在库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增速达到20%以上的,每新增1000万元零售额,奖励企业5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央企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对首次进限的法人企业、大个体,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进限满1年且零售额年增速20%以上的,再奖励5万元、3万元。因进限导致成本增加的企业,再给予零售额0.5%奖励。

三、对本土企业在市外新设连锁店,每新增1000万元零售额,奖励企业1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对年零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融资担保支持,单个企业最高给予1000万元融资担保额度。

五、鼓励在外地的销售企业在黄冈注册登记,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黄冈落户注册,对年零售额超过5亿元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奖励资金按市区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本政策自2021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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