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关于促进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快成长上规模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0-11-24 19:23

为推动更多小微企业快成长上规模,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快成长上规模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9条措施。一是明确培育“四上”单位职责分工;二是大力实施“四上”单位培育工程,加强分类指导和全程帮扶,建立目标责任;三是着力招商引资招引项目,力争工业新建项目实现新突破;四是建立健全进规进限单位培育库,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餐饮业和住宿业单位,500万元至2000万元零售业、批发业单位,年末从业人员30人至50人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至1000万元服务业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培育对象,按照不低于年度目标任务数2倍的基数,由各地筛选确定新进规进限重点培育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帮扶措施;五是加强对进规、退规和进限、退限单位的统计监测分析;六是强化对进规进限企业的融资支持;七是切实减轻进规进限企业负担;八是加强对进规进限工作的考核奖励;九是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

市经信局负责加大对新进规企业的培育力度,在“加强对进规进限工作的考核奖励”中:对新进规企业每户由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县级财政一次性奖励不低于3万元是《随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随发〔2018〕9号)中明确的政策措施;每净增一家规模企业由市级财政奖励市级主管部门工作经费5000元是《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随政发〔2017〕22号)中明确的政策措施;每净增一家规模企业由市级财政奖励县(市、区)工作经费5万元是新提出的政策措施。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我市工业企业成长壮大,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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