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2019-12-26 00:00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在现代供应链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并形成新动能”,将供应链发展提到新高度。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这是国务院首次就供应链创新发展出台指导性文件,将对提升我国供应链发展水平发挥重要作用。2018年10月,商务部公布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名单,武汉市入选试点城市,7家企业入选试点企业。2019年1月25号湖北省办公厅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10号),这为加快推进湖北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奠定了基础。

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有利于推动协调发展,实现降本增效、产业升级,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更是融入“一带一路”,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当前武汉市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推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对践行湖北省“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建设“三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目标。《实施方案》以平台培育为推进抓手,以重点产业实现资源要素高效配置、供给需求匹配、绿色低碳为目标,最终达到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水平进入全国前列。具体内容为:力争用3年时间,培育1—2家“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构建2—3个跨行业、跨区域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创新3—5种流程结构优、综合效率高的现代供应链模式。在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业领域,形成创新引领、协同发展、产融结合、供需匹配、绿色低碳、融入全球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争创“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武汉市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六大领域及各领域重点任务和职责单位。具体内容为:

一是提升农业供应链。从完善农业产销体系到运用“互联网+”搭建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最终构建起农产品供应链追溯体系,提高农业精细布局产业、精确配置资源、精准对接市场的能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二是优化工业供应链。确定了争创应链运营可视化和管理智能化企业,提升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协同能力,培育掌握关键技术的核心企业等目标。

三是创新发展商贸流通供应链。着力提高当前商贸流通智慧化、协同化发展水平,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和跨区域、跨行业商贸流通平台。

四是发展绿色供应链。着重从绿色制造、绿色生活和消费、绿色回收循环经济等方面推进。

五是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参与供应链金融服务,在做大做强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同时探索多种供应链金融模式。

六是融入全球供应链。明确了通过拓展国际物流通道、加强物流体系建设、提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等方面加强武汉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的合作

最后,《实施方案》确定了从打造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供应链相关标准等三个方面探索建立高效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是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部分是保障体系。为有效推动以上领域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工作的开展,《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政策支持,既要及时落实中央及省、市相关政策,又要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企业进行奖励;要强化任务落实,各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抓紧推进落实,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进度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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