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观音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级和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文件,县审改办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调整,征求了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形成我县政府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孝昌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用目录》开展审批工作,未纳入《目录》的事项,任何部门不得实施审批,对明确的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抓好落实,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加快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相关单位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自由裁量权,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无差别化的审批服务。
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各相关单位要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集中审批,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201708161052099360.xls
孝昌县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9日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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