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大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近期清理规范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再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1项。其中,取消2项、调整9项。调整后,我市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2项。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服务规范和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市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发展助力添彩。
附件:1.宜城市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宜城市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017年7月21日
来源:招商网络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宜城市镇级政府权责清单的通知
2017-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