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6-01 00:00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1日 湖北省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84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切实抓好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短板领域。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 ——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谋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工作。既要通过补短板扩大当前合理有效投资,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又要考虑长远发展,为未来形成更加合理的经济结构打好基础,造福子孙后代。 ——处理好“三去一降一补”的关系。妥善处理好补短板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的关系,确保补短板投入形成合理有效投资,坚决防止造成新的过剩产能、重复建设以及库存增加、杠杆扩大、成本高企等问题。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任务为主攻方向,着力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到2019年末,通过加快补齐短板、扩大有效供给、增加和激活有效需求,实现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产业层次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良好环境,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三、实施内容 (一)脱贫攻坚工程。 1. 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精准识别搬迁对象,严守政策界限,严格控制搬迁房的面积和标准,做到搬迁一户、稳定一户、脱贫一户。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573亿元,全面完成全省33.93万户、95.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搬迁人口实现脱贫。2017年投资240亿元,完成全省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 2. 加大产业脱贫力度。按照“一村一品”的思路,因地制宜,重点发展特色农林产业、农林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现代服务业以及光伏产业等,发展劳务经济,加大贫困地区特色资源、优势资源、闲置资源开发力度,让贫困户分享资源开发效益。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306亿元,其中2017年投资99亿元。(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委、省能源局、省扶贫办) 3. 强化金融对扶贫工作的支持。用足用好扶贫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等政策,为扶贫龙头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信贷支持。积极开展资本市场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突破性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信用贷款全覆盖,2017年扶贫小额信贷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确保2019年底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规模达到3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省扶贫办) (二)水利设施补强工程。 1. 开展五大湖泊及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堤防加固工作。基本解决梁子湖、洪湖、长湖、斧头湖、汈汊湖等五大湖泊及四湖流域骨干河渠存在的堤防标准低、防洪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47亿元,加固堤防850公里。2017年投资6.7亿元,汛后全面开工建设。(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2. 开展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基本解决小型病险水库防洪标准低、坝体结构稳定性差、泄洪能力不足等问题,消除小型病险水库安全隐患。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20亿元左右。2017年投资7.2亿元,对400座小型病库进行除险加固。(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3. 加强长江主要支流治理。用三年时间,对全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长江支流进行综合整治,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防洪标准。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106亿元左右。2017年投资29亿元,继续开展对荆南四河、汉江、富水、陆水、举水等主要支流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4. 提升易涝地区外排能力。在易涝地区新建、改扩建部分泵站及其配套设施,完善排涝体系,解决我省易涝地区外排能力不足问题。2017年至2019年,省定项目计划投资18亿元,新增外排能力750立方米/秒。2017年省定项目投资9亿元,开工新建或扩建12个大型泵站。(责任单位:省水利厅) 5. 加大城市排水防涝投入。大力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与海绵城市建设,武汉市和十堰市达到国家试点预期目标。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500亿元,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300公里,海绵城市240平方公里。2017年投资160亿元,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海绵城市80平方公里。(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385亿元,建成2142.04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新建814.2万亩、补建1327.84万亩。2017年投资139.2亿元,建成671.21万亩高标准农田,其中:新建339.25万亩、补建331.96万亩。(责任单位:省委农工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 (四)乡镇污水治理工程。 采取以县域为单位整体打包、厂网一体、同步建设、企业化运营的模式,加快乡镇污水治理设施建设。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300亿元左右,全省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6万吨/日,处理率达到75%以上,稳定运行率达到90%,实现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基本解决乡镇生活污水污染问题。2017年投资50亿元以上,全面启动未建污水厂乡镇的项目建设,同期对不达标的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五)普通公路及安防工程。 基本解决早期修建的普通公路尤其是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不足、抗灾能力较弱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291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30000公里,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0000公里。2017年投资97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0公里,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00公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六)航运能力提升工程。 1. 充分释放长江“黄金水道”运输能力,重点推进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完善集装箱多式联运体系。2017年开工建设阳逻港多式联运示范项目铁水联运一期工程。加快武汉电子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2017年实现上线运行。进一步做大做强武汉航运交易所,发布汽车滚装运价指数,2017年实现交易额20亿元。加大航道疏浚整治力度。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180亿元,新增港口通过能力4000万吨,新增高等级航道100公里。2017年投资75亿元(含港区后方产业园、物流园),新增港口通过能力2000万吨,新增高等级航道50公里。(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武汉市政府) 2. 大力提升汉江航运能力。重点推进汉江五级枢纽项目建设,改善汉江通航条件。2017年至2019年,计划完成投资112.75亿元。2017年全面开工建设汉江五级枢纽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2.82亿元。(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十堰市政府、襄阳市政府、荆门市政府) (七)能源设施强化工程。 1. 推进全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300亿元以上,基本解决全省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安全水平不高的问题,全面提升全省农村电网现代化水平。2017年投资100亿元以上,开展中心村电网改造、村村通动力电、机井通电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配套电网建设改造任务。(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2. 加快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天然气“县县通”和“气化乡镇”工程,切实做好城市储气调峰设施建设。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100亿元,新增油气管道1000公里左右,使城市燃气储气调峰基本满足规范要求,全省油气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乡镇通气比例达到30%左右。2017年投资20亿元,新增油气管道300公里左右,实现天然气“县县通”。(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八)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 开展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环保整治。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各项政策,理顺环境保护机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切实解决我省沿江工业污水污染隐患较多的问题。严格化工项目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严禁新增落后产能。对后续建设项目,沿江1公里以内禁止新建重化工园区,沿江1公里以外从严控制,适度发展。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2. 加快建立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加快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60亿元左右,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重点城市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17年投资15亿元左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 (九)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 进一步加大基础教育投入。逐步使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教育装备、图书、学生生活设施设备等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50亿元左右,推动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其中2017年投资25亿元。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10亿元,推动全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其中2017年投资4亿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 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质量,提高专业建设与产业融合度。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45亿元,重点建设25所左右省级以上优质高等职业学校、120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支持15所高等院校、40所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产教融合建设。2017年投资15亿元,重点建设一批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支持3所高等院校和8所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产教融合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 进一步加大县级卫生投入。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30亿元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的目标。2017年投资10亿元,新建或改扩建15个县级医院、9个妇幼保健院、9个疾控中心、50个乡镇卫生院。(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 4. 进一步加快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形成医疗养老联合体;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19年底,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拥有1所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千名老年人城乡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34张,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护理型床位达到30%以上。三年累计政府投资4亿元左右,其中2017年政府投资1.5亿元。(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 (十)实体经济振兴工程。 1. 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动全省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重点解决智能制造水平、绿色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不高以及产业布局结构不优问题。全省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计划完成投资过万亿元。(责任单位:省经信委) 2. 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深度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与材料、绿色低碳和数字创意产业,建设一批重点项目,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特色新型产业集群。切实加快建设武汉存储器产业基地、高端新型显示产业基地、航天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其中,2017年至2019年,计划投资1900亿元,新增月产新一代存储芯片20万片、年产高端智能手机及移动PC显示面板约1.4亿片的生产能力。2017年完成投资280亿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四、组织实施 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精准发力补短板重点工程的统筹协调。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地工作任务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项目化、工程化、资金化,抓紧组织实施;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引导各类资本参与补短板工程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补短板项目前期工作和审批核准进度,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十三五”专项规划,抓紧研究制定各领域补短板实施方案,完善项目储备库和建设库,形成滚动实施、梯次推进的工作格局;密切跟踪衔接中央补短板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政策指导和支持;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补短板各项任务有序推进。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定期对各项工程推进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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